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現就育兒補貼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按照育兒補貼制度規定發放的育兒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衛生健康部門與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縣級衛生健康部門按規定為申領補貼的人員辦理個人所得稅免稅申報。
三、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5年8月18日
有效級別:全文有效發文日期:2025年8月18日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現就育兒補貼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按照育兒補貼制度規定發放的育兒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衛生健康部門與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縣級衛生健康部門按規定為申領補貼的人員辦理個人所得稅免稅申報。
三、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5年8月18日
編輯:李星紅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現就育兒補貼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按照育兒補貼制度規定發放的育兒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衛生健康部門與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縣級衛生健康部門按規定為申領補貼的人員辦理個人所得稅免稅申報。
三、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