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和《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黔財稅〔2021〕34號)有關要求,現將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群眾團體名單公告如下:
1.金沙縣紅十字會
2.畢節市七星關區紅十字會
3.納雍縣紅十字會
4.黔西市紅十字會
5.大方縣紅十字會
6.玉屏侗族自治縣紅十字會
7.松桃苗族自治縣紅十字會
8.江口縣紅十字會
9.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紅十字會
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25年8月15日